案情回顾:
郭某在2019年4月底将涉案房屋交给广州福懋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随后,福懋公司进场装修,但在实际的装修过程中,福懋公司在与发现交付面积不足约定的200m2
一审法院根据实际案情和双方提供的证据做出判决:郭某与福懋公司签订的《联营合同》解除,并要求郭某返还福懋公司的已缴纳押金十四万整,租金四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八万元。同时驳回郭某的诉讼请求。
在判决结束后,郭某不服一审判决,随后上诉至二审法院。
关键点: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
1、涉案场地的面积与实际约定的面积相差了25.319平方米,其中隔壁商户“老x海”将一楼门面广告及其杂物间让给福懋公司一事无法认同,该储物间一直是隔壁租户“老x海”在使用,本案的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下,福懋公司、郭某及“老x海”应该签订协议确认,现在没有证据证明“老x海”对此予以同意,若“老x海”同意此事,也侵犯了“老上海”的合法权益。以此为切入点,可以认定实际的交付面积没有达到约定面积,郭某已构成违约。
2、郭某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为福懋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福懋公司已经按照要求提供了所需的材料清单,但是郭某一方却迟迟没有办理,导致福懋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营业执照的经营是非法经营,郭某的此项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福懋公司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二、其他装修事宜的责任认定
在本案中,涉案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一直是杨某代郭某行事和说话,且从合同签订到解除,郭某从未对杨某向福懋公司的指令表示过任何异议。因此,对于杨总本人所称的只是中介的身份,明显不符合常理,不具备说服力。
在楼梯的装修过程中,福懋公司在做楼梯之前一直与杨某沟通确定具体情况,同时,杨某是向物业报批施工方案的人,在装修师傅多次询问杨某是否已经办好施工许可证并收到杨某的明确开工通知后才正式开始施工。
该情况也是二审进行中的焦点问题,本案的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因楼梯整改对郭某名下的全部物业停电一事,在事件的实施过程中,福懋公司没有直接责任,且郭某提供的证据具有明显的瑕疵,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决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郭某的上诉请求。此外,二审案件的受理费九千余元由郭某负担。
来源:未知